有機食品認證的基本程序
1、申請者向認證中心提出正式申請,填寫申請表和交納申請費。
2、認證中心核定費用預算并制定初步的檢查計劃。
3、申請者交納申請費等相關費用,與認證中心簽定認證檢查合同,填寫有關情況調查表并準備相關材料。
4、認證中心對材料進行初審并對申請者進行綜合審查。
5、實地檢查評估。認證中心在確定申請者已經交納頒證所需的各項費用后,派出經認證中心認可的檢查員,依據(jù)《有機食品認證技術準則》,對申請者的產地、生產、加工、倉儲、運輸、貿易等進行實地檢查評估,必要時需對土壤、產品取樣檢測。
6、編寫檢查報告。檢查員完成檢查后,編寫產地、加工廠、貿易檢查報告。
7、綜合審查評估意見。認證中心根據(jù)申請者提供的調查表、相關材料和檢查員的檢查報告進行審查評估,編制頒證評估表,提出評估意見提交頒證委員會審議。
8、頒證委員會決議。頒證委員會對申請者的基本情況調查表、檢查員的檢查報告和認證中心的評估意見等材料進行全面審查,作出是否頒發(fā)有機食品證書的決定。
9、頒發(fā)證書。根據(jù)頒證委員會決議,向符合條件的申請者頒發(fā)證書。獲證申請者在領取證書前,需對檢查員報告進行核實蓋章,獲有條件頒證申請者要按認證中心提出的意見進行改進做出書面承諾。
10、有機食品標志的使用。根據(jù)有機食品證書和《有機食品標志管理章程》,辦理有機標志的使用手續(x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