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流通許可管轄與登記注冊管轄一致。申請人應當根據(jù)企業(yè)住所(經營場所)按屬地管轄范圍到相應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食品流通許可證。?
市工商局受理許可管轄范圍:
(一)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jiān)督管理機構履行出資人職責的公司以及該公司投資設立的控股50%以上的公司;?
(二)注冊資本5000萬元人民幣(不含)以上的有限責任公司;或注冊資本500萬美元(不含)以上的外商投資企業(yè);(三)股份有限公司;
(四)西客站地區(qū)、天安門地區(qū)、機動車交易市場、古玩城市場、潘家園舊貨市場內設立的企業(yè);
(五)?市局認為應當由其許可的其他企業(yè)。
各區(qū)縣工商分局許可管轄范圍:
負責本轄區(qū)內國家工商總局及市局登記的企業(yè)以外其他企業(yè)、企業(yè)分支機構、國家工商總局及市局授權許可的企業(yè)。
個體工商戶申請食品流通許可的,到當?shù)毓ど绦姓芾硭驅I(yè)分局辦理。區(qū)縣分局另有要求的,以區(qū)縣分局要求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