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2 申請人應提交的文件和資料:
(1) 認證申請;
(2) 法律地位證明文件復印件;
(3) 有關法規(guī)規(guī)定的行政許可文件和備案證明復印件(適用時);
(4) 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復印件;
(5) HACCP手冊(包括良好生產規(guī)范(GMP));
(6) 組織機構圖與職責說明;
(7) 廠區(qū)位置圖、平面圖;加工車間平面圖;產品描述、工藝流程圖、工藝描述;危害分析單、HACCP計劃表;加工生產線、實施HACCP項目和班次的說明;
(8) 食品添加劑使用情況說明,包括使用的添加劑名稱、用量、適用產品及限量標準等;
(9) 生產、加工或服務過程中遵守適用的我國和進口國(地區(qū))相關法律、法規(guī)、標準和規(guī)范清單;產品執(zhí)行企業(yè)標準時,提供加蓋當地政府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印章的產品標準文本復印件;
(10) 生產、加工主要設備清單和檢驗設備清單;
(11) 多場所清單及委托加工情況說明(適用時);
(12) 產品符合衛(wèi)生安全要求的相關證據;適用時,提供由具備資質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接觸食品的水、冰、汽符合衛(wèi)生安全要求的證據;
(13) 承諾遵守相關法律、法規(guī)、認證機構要求及提供材料真實性的自我聲明;
(14) 其他需要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