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為了使公司對原料的質量實施有效控制,確保采購物資的質量符合規(guī)定要求,價格合理、交貨及時,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所需的原料采購
三、工作程序
1.采購應及時收集填制供應商檔案表
內容包括:
供應商的名稱、產量、供貨 能力、質量保證能力和供貨情況等方面的資料,由主管人員匯總分門別類建立 檔案。
供應商的檔案,包括:
a.法人資料、資質、資信等;
b.產品質量狀況(產品質量檢驗檢疫報告、合格書)。
2.對合格供應商的控制
a.收貨員對供應商每次供貨時進行檢驗入庫;
b.供應商每次供貨如產品質量不合格按退換貨處理。
3.采購資料
對主要原材料的采購由采購部門根據(jù)保管開據(jù)的采購需求量要求采購計劃,注明品名、規(guī)格、數(shù)量、采購依據(jù)等報采購部。
選擇供應商,并與之取得聯(lián)系,擬制采購合同,《采購合同》的擬制必須符合國家《合同法》有關規(guī)定。
4.采購產品的驗證
原輔材料必須符合相應的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地方標準、及相關法律、 法規(guī)和規(guī)章的規(guī)定。
實行生產許可證的堅決采購有SC標志的產品,嚴格按照標準要求進行驗收,不合格的拒收,合格的辦理手續(xù)入庫。
5.原輔材料驗收
從合格供應商采購的原輔材料,供應商應提供有關證明材料,采購產品進 廠后質檢部進行驗收的同時還需對供應商名稱、貨證是否相符等相關資料進行核對。
具體控制如下:
a.采購產品驗收:
在按照《原輔料標準及檢驗和試驗方法》《各種原輔料供應 、 商需提供的證明材料清單》進行驗收的同時,還要按照下述規(guī)定進行嚴格控制,并做好相關檢驗、驗證內容的記錄。
采購產品進廠時要嚴格控制其驗收檢驗過程:
供應商必須提供其營業(yè)執(zhí)照、生產許可證(如在發(fā)證范圍)和出廠檢驗合格證明;
如供應商未提供或證明內容與規(guī)定不符時,應視情況對其采購產品拒收或單 獨存放, 待證明材料重新提供后再進行核對, 符合要求的即可辦理入庫手續(xù);
來自非合格供應商的貨物拒收;
到期未提供官方合格證明資料或與要求內容不符,應停止其合格供應商資格 直到提供資料齊全為止;
連續(xù) 3 次發(fā)生偏差的供應商應停止其合格供應商資格;
外包裝是否有破損、有油污等;
驗證貨證是否相符,貨證不符的拒收或單獨存放并做好標識;
標識是否清楚、正確,標識不清楚的單獨存放;
采購部每年對合格供應商進行一次復評。
b.原輔料的貯存:
原輔料應在專用庫房中分類貯存。
6.采購產品的質量跟蹤
采購部門定期或不定期對正式供貨方進行質量跟蹤,對質量下降的供應商由采購部門及時反映給供應商,并限期整改。
到期無改進的供應商,報總經理批準取消其供貨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