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主體、標的、內容這些要素,是構成合同關系的基本成份,但在現實經濟活動中,這些要素不是自發(fā)結合的,必須有一個過程,這就是要簽訂合同。
當事人訂立合同,應當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法律規(guī)定,當事人不能親自簽訂合同時,可依法委托代理人訂立合同,但應有書面授權委托書。委托書中應明確寫上授權的范圍或權限、期限等。
法律規(guī)定了一些合同的簽訂應當采取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合同法第十條)。
一是,不動產轉讓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二是,涉外合同,除即時清結的以外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三是,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應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的,應依照規(guī)定。
除以上法律規(guī)定應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者外,當事人可采用口頭或者其他形式訂立。
這里講的書面形式主要是指合同書、信件以及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當事人訂立合同,應當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法律規(guī)定,當事人不能親自簽訂合同時,可依法委托代理人訂立合同,但應有書面授權委托書。委托書中應明確寫上授權的范圍或權限、期限等。
法律規(guī)定了一些合同的簽訂應當采取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合同法第十條)。
一是,不動產轉讓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二是,涉外合同,除即時清結的以外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三是,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應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的,應依照規(guī)定。
除以上法律規(guī)定應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者外,當事人可采用口頭或者其他形式訂立。
這里講的書面形式主要是指合同書、信件以及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