癔癥性軀體障礙系由于明顯的心理因素,如生活事件,內(nèi)心沖突或強烈的情緒體驗,暗示或自我暗示等引起的一組病癥。臨床表現(xiàn)為感覺障礙,運動障礙等而缺乏相應的機體器質性改變的基礎。可由暗示誘發(fā),也可由暗示而消失,有反復發(fā)作的傾向。多認為文化落后地區(qū)患病率較高,發(fā)病年齡在16-35歲之間女性多于男性,少數(shù)病人超過40歲,心理暗示治療效果好。
臨床表現(xiàn)
1.感覺脫失; 2.視野障礙,失明; 3.耳聾; 4.失音; 5.肢體癱瘓; 6.痙攣發(fā)作,全身發(fā)抖。
診斷依據(jù)
1.有心理社會因素作為誘因; 2.臨床表現(xiàn)為感覺脫失、管狀視野、失明、失音、耳聾、癱瘓及抽搐等; 3.妨礙社會功能; 4.起病急,過去有類似發(fā)作史; 5.有充分根據(jù)排除器質性病變。
治療原則
1.遠離心理刺激源; 2.解釋支持性心理治療; 3.暗示及催眠治療。
用藥原則
1.患者興奮抽搐,以肌注安定控制。 2.病情控制后可口服鎮(zhèn)靜催眠藥。 3.病情穩(wěn)定后,須進行充分的心理治療,以疏泄其情緒。 4.對癔癥性軀體障礙的治療,應在充分心理疏導及建立起治病信念基礎上,用10%葡萄糖酸鈣進行暗示性治療。
輔助檢查
一個癔癥診斷的確立,必須建立在充分的排除器質性疾病基礎之上。故基本檢查(A)是很重要的,是排除器質性疾病的有力依據(jù);B和C類檢查對某些難于鑒別者可以考慮。
療效評價
1.基愈:精神癥狀和軀體癥狀消失。 2.好轉:精神癥狀和軀體癥狀基本緩解。 3.未愈:精神癥狀和軀體癥狀基本無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