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備使用前確認是個非常重要的過程。在RB/T 214-2017 4.4.3設備管理中要求“設備在投入使用前,應采用核查、檢定或校準等方式,以確認其是否滿足檢驗檢測的要求”。
設備投入使用前確認,是指設備安裝調試驗收后的,在投入使用前,應確認其是否滿足標準方法的要求、設備準確性的要求及計量溯源性的要求。設備投入使用前確認應由設備使用人員實施,誰使用誰確認,設備管理員應對確認情況進行統(tǒng)一管理。
本標準明確了使用前確認有兩種方式,第一種,是采用核查的方式,對不需要檢定/校準的設備,應采用核查的方式確認其功能狀態(tài)是否滿足要求。至于需要核查哪些功能,由實驗室根據(jù)設備工作原理進行確定。第二種,對需要檢定/校準的設備,應對檢定/校準結果進行確認,確認其能不能滿足檢驗檢測的要求。
如何進行計量確認?計量確認是為確保測量設備檢定/校準結果符合預期使用要求所需的一組操作。計量確認內容應包括:
a)檢定/校準證書的完整性。校準證書信息是否全面,包括校準機構的名稱、認可證書號、校準方法;校準后的示值,包括修正值或修正因子、測量不確定度等信息;溯源性確認,經過有資質的機構進行的檢定/校準,測量結果可溯源至國家基準;證書標識,加蓋檢定機構鋼印、CNAS標識及校準專用章,還應包含校準日期、校準周期等信息。
b)滿足檢驗檢測的要求。對照檢定/校準證書,校準特性值是否覆蓋了方法要求,設備準確度或不確定度是否滿足方法要求。
c)確保有關數(shù)據(jù)得到及時更新和使用。當設備經校準給出一組修正信息時,應根據(jù)校準結果對相關設備進行調整、導入校準因子,或在使用中對測量值進行修正。
為確保使用前確認規(guī)范運行,實驗室可考慮編制設備使用前確認的作業(yè)指導書,明確確認的步驟和評價方法。標準中沒有要求將使用前確認編制成文件,這就看實驗室能否控制好使用前確認的一致性,如果能夠控制好就沒必要編制文件。如果覺得沒有把握,會出現(xiàn)確認的隨意性,就應該用文件來控制。